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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学!浙海大开展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

鸥讯社 浙江海洋大学 2023-03-30

2022年12月4日至10日

是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

主题为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

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”

以及,12月4日

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


今天上午

学校“国家宪法日

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”

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

在新城校区杨存国会展中心举行

仪式后,现场师生
和定海校区活动中心分会场同学们

进行了“宪法晨读”


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

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

具有最高的

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

全面贯彻实施宪法

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

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

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



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?


共有5个部分,分别是:序言、第一章“总纲”、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” 、第三章“国家机构”、第四章“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”。


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?


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,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:

(1)政治权利和自由。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监督权,议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等。

(2)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。

(3)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。

(4)保障妇女的权利,保护婚姻、家庭、母亲、儿童和老人,保护华侨、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。



国家宪法日的由来


  • 1954年9月20日,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


  • 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。


  • 2001年4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


  • 2014年10月23日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


  • 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《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》,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决定明确,全国各族人民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。


国家宪法日的意义


设立国家宪法日,是一个重要的仪式,传递的是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理念。


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


设立国家宪法日,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。权力属于人民,权力服从宪法。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,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



法令行则国治

法令弛则国乱

新时代下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

让我们一起自觉

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维护宪法

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


来源 :宣传部(教师工作部)、
人民日报、弥渡县人民法院、人民网
视频:郑乾斌
摄影:沈家迪、张欣月、江玥
美工:钱泽宇
值班编辑:钱泽宇
责任编辑:沈家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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